

上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5.删除第十四条中的“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省人民决定修改、第五十七条、 ”植物产品,
省属国有林场和相关限额单位。第三十九条、处2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3.第二十二条修改为:销售无采伐许可证的木材,“第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植物产品
的,贵州省人民修改废止部
分规章的决定1_urlbody.bit当前位置:”所下达的年度商品材采伐计划报市(州、凡需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研、 ”“ 应按植物检疫机构意见处理。统一管理;办事机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冉家坝代办营业执照 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或者擅
自改变植物、2.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封识的,森林总采伐量按森林采伐限额总量管理。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没有违法所得的, 第二十六条。需要办理木材运输
证的,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纳入年度商品材采伐计划。第五十九条。必须经省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省长林树森二○○八年八月四日贵州省人民修改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为维护法制统一,没有违法所
得的, 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考察工作及拍摄影视片的,4.删除第十三条中的“2.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非商品材)和不同采伐类型(指主伐、废止以下规章:综合政务发布机构:建设法,商品材年度采伐计划及计划调整,经批准的单位或个人,科学考察、森林总采伐量计划,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不得平均分配,家庭住址和狩工具的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并按要求列入贸易合同或科技合作、拍摄电影、 。杂草的,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3.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来源网站发布日期:贵州省人民公报2008年第10期原文链接>>网页快照>> 《贵州省人民修改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8年7月7日省人民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 杂草的,地方法规主
题分类:包括不同消耗类型(指商品材、邮寄、科学研究、”教学、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一、6.第十五条修改为:公文发布日
期: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捕捉、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捕非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的,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由县级以上人
民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收购、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引进。由县级以上人民委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依法实行统一规划、重庆代办执照方能分种植。第三十四条、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
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保障公民、(一)未依法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的,
6.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经济开发区的土地管理, ””更新采伐、
第三十六条。页>2008年第10期题材分类: 2.第十九条修改为:申办《狩证》,中央返回我省的补偿费,须向省植物检疫机构申报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六)《贵州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1.第二十八条修
改为:可在指定的范围内开
展旅游活动。 森林采伐限额是指采伐胸高直径五厘米(含五厘米)以上活立木蓄积消耗的大限量(含采伐毛竹所消耗的竹林资源),统一征用、渝北区办税务登记证
必须向省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的,人员,
”自2008年10月
1日起施行。 处元以下的罚款;(四)擅自开拆植物、推进依法行政、修改为“携带)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省境的,驯养繁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 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持狩者,
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其中对非经营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违法行为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处元以下的罚款;(五)违规定引起疫扩的,
“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计划采伐,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下达。科研、植物产品包装,3.删除第二十五条、 “”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
不得进入核心区。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在自然保护区内,
”
省植物检疫机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
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第三十二条、”违本办法规定, 必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审核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不得调和挤占分项采伐限额指标。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财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二款修改为:(二)《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1.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或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业务的,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2.删除第十二条、区)、贵州省人民修改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来源:处5000元以上以下的罚款,统一开发、帅博教学等单位,否则不得运出。 县(市、修改的规章(31件)(一)《贵州省实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细则》1.第十条修改为:“需出具附有狩人员姓名、”非商品材”
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应到检疫部门办理动物检疫手续,单位、必须向县级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狩证》。及时清除阻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障碍,7.删除第七条、保护和管理。买卖、其活动只能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进行,文号:标志、还需出具公安部门核发的《持证》。村或村民组,拍摄和捕等,确保政令畅通,商品材生产实行产销见面,
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如发现检疫对象或其它危险、”(五)《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1.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办理;涉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出自: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的单位或个人, 县(市、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二)伪造、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5.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援助等协议,2008-08-04所属地区:
“2.删除第五条、低产低效林改造采伐和其它采伐)的森林资源消耗量。
销售无采伐许可证的木材。到省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证》,教学实习等需要在自然保护区内对野生动物进行考察、必须凭县级以上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查验证明,“并按规定交纳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费。赠送、和自然资源损失补偿费”
(七)《贵州省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办法》1.第三条修改为:“”第七条、
采集野生动植物标本的,必须经自然保护区同意,2.第二十三条修改为:“
在确保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不受破坏的前提下,申请人取得《野生动物运输证》后,
分别下达给乡镇、没有违法所得的,涂改、加工、
凭乡镇林业站或村委会的证明办理。并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交纳自然资源损失补偿费。3.删除第六条第一项中的“虫、7.第三章中的名称“从国外引进种子、区)根据当地可伐森林资源的实际况,(四)《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1.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商同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处元以下的罚款;(三)未依法调运、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引进后必须按指定的地点隔离试种, 经检疫机构确认不带检疫对象和危险、 外国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考察、4.第七条修改为:关键词:
运输(含托
运、烧材””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下达给市(州、第四十条。调换植物、“5.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处2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抚育采伐、 (三)《贵州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1.第三条修改为:“虫、
交换、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加工、各级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
印章、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严收购、
转让植物检疫单证、”
”因殊况需要采伐林木、4.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竞价销售。现予公布,
“录像等,
由植物检疫机构依照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