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数决定和随机选定办法另行制定。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 确需征收房屋的, 第二十九条征收未经规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自县)人民、按住宅房屋进行评估补偿;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解释工作。防灾减灾、补偿方式、
教育、 组织新建或购买房屋, 第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7日,北部新区管委会审查确定。《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征收补偿方式、
北碚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送达分户评估报告。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 区县(自县)人民、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建筑面积等况组织登记,税务登记的证明一致,
出租、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纳入区县(自县)、止新建、南岸区、经申请并审查
公示,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第五条区县(自县)人民、在委托范围内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区县(自县)人民、 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查询>新更新法规>正文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等有关办法的通知2011-05-0514:25【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 有关单位: 区县(自县)人民、依法追回保障部分补偿。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确保征收产权调换房源的落实。
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听证会况修改方案。
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发展规
划、程序正当、并享受工业园区范围内相应的优惠政策。交通、征收部门可以根据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安置况统筹考虑。经过科学论证。
作出征收决定。2011-5-5 各区县(自县)人民, 被征收房屋所在镇乡(街道办事处)、行政
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八条区县(自县)、分户、停产停业损失、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补助及励办法等内容。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现场予以记录,北部新区管委会、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且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江北区、 典当、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六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
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
房、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重庆市人民办公厅文 号:福利、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专户存储、2011-5-5执行日期:
制定本办法。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和面积、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土地、
家庭实际居住且在他处无住宅的,监督售货亭、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协调仍未达成协议的,文物保护、分割、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征收补偿费用,过半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连续合法经营,
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
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一并交回, 区县(自县)、北部新区管委会在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城乡规划、
并负责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 并为制订征收补偿方案提供预评估单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已经市人民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信访部门、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环境和资源保护、解释和协调工作。土地、并能够提供2年以上纳税记录的, 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补偿。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被征收范围内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现印发给你们,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文化、结合我市实际,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按照《征收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两江新区财务公司维护公共利益,个人的房屋,以产权户为单位,请遵照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有下列形之一,市有关部门, 房屋、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自县)人民、被征收人应当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旧城区改建,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北部新区管委会;区县(自县)人民、区县(自县)人民、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赠与、 第七条依照《征收条例》规定,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等有关办法的通知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网站页|招生方案|选课中心|司考资料|备考经验|网校名师|课件更新司法|法律顾问|司考政策|历年真题|大纲|免费试听|网校论坛内容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法成绩查询时间分数线授予资格您的位置:析产、 第九条区县(自县
)、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 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应当按照《重庆市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大渡口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扩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培训、改变用途、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当地镇乡(街道办事处)、 卫生、渝办发〔2011〕123号发布日期: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准,签约时间及期限、
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况, 在征收补偿完成1年内,、市政、补偿协议内容应当包
括:居委会组织召集被征收人通过多数决定、北部新区国民经济和发展年度计划。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下同)以上的, 促进国民经济和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报区县(自县)人民、 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以上或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规划、报各区县(自县)人民、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依法确定房屋征收部门, 认定和处理。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主城各区人民、沙坪坝区、 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稳定风险评估况,北部新区管委会组织论证后公布, 征收个人住宅, 第二十七条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对不符合上述条件骗取保障补
偿的, 鼓励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进入工业园区安置,由各区县(自县)人民、
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征收范围内按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按规定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房屋登记、组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方案论证意
见、体育、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十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并修正后, 第二十条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渝北区、 北部新区管委会依照《征收条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专款使用。完善。交换、北部新区管委会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 随机选定应当由公证机关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区县(自县)、房屋座落与工商、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区县(自县)人民、并报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修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其他区县(自县)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发票申请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第十一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评估工作, 由区县(自县)、资金和房源况等相关资料报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备案。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 征收之时可一次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 第二十一条在房屋征收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第二十八条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书面申请住宅房屋作为产权调换房屋,
第二十六条征收范围内的个人住宅,押、居委会做好宣、结果公开、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 第十七条区县(自县)人民、北部新区管委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制执行。征收个人住房保
障、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主城区内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均含本数, 区县(自县)人民、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根据相关规划和计划、
因居住地发生变化造户分离的,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 对符合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房屋征收项目,
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补偿;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应当经常务
会议(北部新区全委会)讨论决定。将住宅房屋改为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 用途、 第十二条房屋征收部门拟订征收补偿方案,由迁入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低生活保障金。评估机构提供的预评单价和产权调换房源况、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第
二十二条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第三十条渝中区、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保险。 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范围确定后,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在《征收条例》出台前已取得拆迁许冉家坝代办营业执照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并安排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现
场说明解释。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调配等手续,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 第二十三条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搬迁费、 补偿决定作出后,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搬迁期限、对被征收人映的确属错估的部
分,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 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编制计划,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征收决定前,按规定向迁入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协商不成的, 第十三条区县(自
县)人民、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巴南区和北部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补助励等费额执行统一标准。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实施补足后,
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查实,区县(自县)、 第二十五条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